国投安信期货分析师 王佳博 从业资格号Z0012618
讨论许久的食糖贸易保障措施终于在今天尘埃落定。上午9点半,商务部官网发布《最终裁决》,认定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增加,中国国内食糖产业受到了严重损害,且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5月22日起对进口食糖产品实施保障措施。保障措施采取对关税配额外进口食糖征收保障措施关税的方式,实施期限为3年且实施期间措施逐步放宽,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税率为45%,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税率为40%,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税率为35%。
该方案核心内容---未来3年仅针对配额外进口征收关税---与4月末的传闻版本一致,市场解读为利多出尽。
一、关税方案---一次国际贸易知识的二次普及
数据发布后,笔者接到多位糖厂领导的电话咨询,也在产业交流群内激烈的计算着关税调整后的最终价格。大家对于一些国际贸易术语存在不同的理解。
我们先来看看该“裁决”的核心部分:
自2017年5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关税配额外食糖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保障措施关税。保障措施关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障措施关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保障措施关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保障措施关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这里的核心术语在于“完税价格”,它与我们常识理解的税后价格有很大偏差。所谓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具体包括三项,货物的货价、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CIF价格。之前我国采用的配额外关税(含增值税)计算公式是:CIF*(1+50%)*(1+17%)。
依此概念,保障措施关税的税额=CIF*45%。含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为:(CIF+CIF*50%+CIF*45%)*(1+17%)=CIF*(1+50%+45%)*1.17,也就是相当于配额外关税从50%增至95%,第二年为90%,第三年为85%。
按照当期美盘价格及升贴水,95%关税下的巴西糖进口成本为6860元,增加1500元;泰国糖进口成本为7130元,增加1570元。山东、营口均价与配额外进口均价基本持平,进口无利润。
今年的许可证采用了季度分配,静待政策的大原则。一季度在发放了50万吨后,4、5月进入了月度使用的节奏。根据笔者得到的消息,国内加工糖厂为了搭上低关税的最后东风,普遍在5月22日完成了5月分配的进口许可证,而且由于月度规模较小,海运成本普遍大幅增加。按照目前的利润看,二季度至三季度许可证即使分配,被使用的概率极小。而且许可证制度的最终去向也需要即刻明确。
二、政策的排他性
与4月的传闻一致,本次贸易保障措施具有明显的国家区分。“裁决”第四条:对于来自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产品,如其进口份额不超过3%,且这些国家(地区)进口份额总计不超过9%,不适用保障措施。进口商需提供来自不适用保障措施的国家(地区)的产品原产地证明。
这一部分笔者在前期的解读报告做过猜想,目前看,巴西、泰国、危地马拉三个主要的进口国都被划入加税范畴,符合该政策的初衷。强调原产地证明也是防止这些主产国的食糖通过转口贸易逃避关税。
缅甸、越南、老挝是走私糖流入我国的三大集散地。本次关税调整将这三个国家列入非加税国对待,自然会吸引泰国糖与巴西糖向这三地涌入。根据一带一路的大方针,三国与中国之间的边境贸易将更趋于便利,但也更趋于合法。我们相信有一部分走私糖将不再利用寻租曲线入关,而将重心放在原产地证明的开发上,进而通过合法通道快速流入中国。按照400万吨的进口规模,三国通过该方式合法进口的食糖将达到36万吨左右。此外,部分南亚国家也可能成为巴西、泰国糖的中转站。
三、政策影响
1、政策的不确定性消除,市场更趋向供需主导。政策多头弃盘,盘面体现现货压力。但我们维持看好三季度糖价的观点。
2、政策效用即刻执行,早于市场的预期。目前看该关税下,三季度前配额外几乎无船到港。
3、政策的执行力是关键,特别在原产地证明的识别上。
4、17/18榨季的进口依旧是配额+走私+少量配额外的组合。